举世瞩目的2008北京奥运会圆满闭幕了,北京作为主办城市,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责任重大。在奥运版权保护工作中,市科委重点支持的“北京数字版权保护服务平台”在打击涉奥网络侵权直播行为和网站,保护北京奥运会新媒体版权行动中发挥了主力作用。国际奥委会对中国奥运版权保护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北京市科委与北京市版权局共同倡导并付诸实施的“科技维权”理念得到了充分展现。
2007年12月,国际奥委会与中国中央电视台签订授权转播合同,授权央视国际网为2008年北京第二十九届夏季奥运会中国大陆和澳门地区唯一的互联网/移动平台转播商。未经许可,其他任何互联网/移动平台等新媒体均不得转播奥运赛事、活动的音频和视频节目。2008年6月,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联合发出了《关于严禁通过互联网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版权、通信及广电行政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奥运转播权的保护,制止侵权转播行为,保证奥运会顺利举办。
2008年8月6日,由国家版权局牵头,工信部、广电总局等部门联合组建全国打击侵权转播工作组,并建立了在奥运会期间制止侵权转播行为的快速反应机制。其主要工作为打击涉奥网络侵权直播行为和网站,保护北京奥运会新媒体版权。北京市版权局派出8名工作人员直接参加了全国打击侵权转播工作组办公室的工作,全力投入奥运版权保护专项行动,为北京奥运会顺利举办保驾护航。
在这次联合办公室的行动中,北京市科委重点支持建设的“北京数字版权保护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了作用。该平台的主体功能“版权卫士”作为该联合办公室的主要技术手段,在快速发现侵权网站,侵权IP定位、跟踪监控、技术确认等方面提供了全方位的技术支持工作。该平台的主要开发单位还配备了专业的现场取证人员和现场取证工具,随时提供现场取证工作。保证了整个涉奥侵权查处工作进行得顺利有序。截至2008年8月21日,共处理了涉嫌侵权信息200余条,经甄别确认,共有97个网站具有侵权转播行为。
其中,无备案或备案信息不实的网站45个,已由所在地通信管理部门及时断开接入;有备案的网站52个。在接到移除通知后其中19个网站及时停止了侵权转播,其他33个网站则通过当地版权和通信管理部门实施强制移除或断开接入(链接)。
经过打击侵权转播工作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国内互联网和移动平台侵权转播奥运赛事及活动行为已经得到有效遏制。随着打击侵权转播行动影响不断扩大,很多网站主动移除了奥运转播节目或链接,网络秩序有了明显改观。国际奥委会监测结果表明,中国境内的互联网侵权转播已经得到有效控制,目前侵权转播行为80-90%发生在中国境外。这是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一个成效最为显著的范例,更是我市通过技术手段开展版权保护的成功应用。尤其在奥运会举办期间,它向全世界表明了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态度和决心,为提高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形象赢得了宝贵的一分。
第29届奥运会协调委员会主席海因.维尔布鲁根代表国际奥委会对中国奥运版权保护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他认为打击非法转播是一项极具挑战性且十分重要的工作。由于中国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努力,反盗版工作成效显著。在中国发生的侵权行为都得到了迅速、有效的制止。中国政府出色的反盗版工作为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奠定了基础,也为全球奥运反盗版工作树立了榜样。国际奥委会希望继续加强同中国政府的合作,通过适当形式总结和交流2008年北京奥运反盗版工作经验,以加强两年后的冬季奥运会、四年后的第三十届伦敦奥运会及以后各届奥运会的知识产权保护。
通过奥运版权保护工作,印证了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版权保护工作只有得到科学技术的保驾护航,才能有效提高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也才能有效的促进相关产业又好又快地健康发展。
来源:北京市版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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