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南昌任一街头,几分钟内就可以看到一辆车身遍布广告的车辆通过。目前这种车身打广告赚取广告费的情况越来越多,却因为没有专项处罚代码,交警对这种交通违法行为难以开出处罚单。记者了解到,从10月起,在车身上打广告的车辆要注意了,交警部门已经新增和细化了9个交通违法行为代码并从10月1日起开始执行。
私车“卖身”赚广告费
27日,记者在阳明路与象山北路交叉口处算了一下,10分钟内就有12辆车身上打了广告的车辆从此路过。
据一名车身打广告的车主介绍,他是用自己的私家车替别人做广告,按照他们事先签订好的协议,他可以获得租金,至于租金多少各不相同。除此之外,还有用私车为自己的单位或者店面做广告的,一般以房产、酒店、民办学校等居多。
记者了解到,私家车做广告是以时间为周期来计算费用的,通常是一个月至半年,费用为200元至500元不等,喷绘费用由商家承担,最高甚至多达千元以上,所以许多新车都纷纷加入其中。
车身打广告影响安全驾驶
交警表示,在车身上打广告必须到车管所审核登记,否则这就是一种违法行为。而且此类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话,花里胡哨的车身将吸引目击者的注意力,从而分散目击者对牌号的印象。同时,此类车身广告有的还会影响安全驾驶。
虽然此类违章是不允许的,但是因为没有相应的交通违法行为代码,交警没有处罚依据,所以一直以教育为主,但效果并不明显。
擅改车身颜色将受罚
27日,记者在东湖交警大队了解到,近日根据公安部发布的《关于增加交通违法行为代码的通知》要求,市交管局新增了6个交通违法行为代码、细化了3个交通违法行为代码,并已经下发到各个交警大队,路面交警将从10月1日起开始执行。
其中,新增了“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和细化了“机动车喷漆、黏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两个代码,是交管部门专门针对车身打广告行为出台的,违反以上任何一条都要处以200元罚款。
记者了解到,路面交警已经在街头对此类违章车辆进行提醒。
其他新增细化交通违法行为:
⒈载货汽车、挂车未按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黏贴车身反光标志的,罚款200元;
⒉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规定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罚款200元;
⒊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未按照规定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罚款200元;
⒋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罚款500元并责令恢复原状;
⒌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补、换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查合格标志的,处以200元罚款外,还要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同时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
⒍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罚款200元;
⒎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罚款200元。(李园丰 记者 吕柟)
来源:南昌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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