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广告门户网 >> 广告新闻 >> 行业新闻 >> 国内广告 >> 正文

以新闻形式发布的广告将被查禁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6-8-31
   全国整规办发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方案 以新闻形式发布的广告将被查禁

  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28日发布了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以惩治虚假违法广告为重点,严厉打击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商业欺诈行为。
 
  据了解,这些惩治对象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化妆品、美容服务的虚假违法广告,以及在互联网发布的虚假违法广告。

  重点查处的虚假违法广告包括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广告。一是在广告版面不标明“广告”标记,而使用“专版”、“专题”、“企业形象”等非广告标记;二是以通讯、评论、消息、人物专访、专家访谈、纪实报道、报告文学、专家咨询、科普宣传等形式发布广告;三是在新闻报道中标明企业、事业单位的详细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等联系方式方法。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 表 评 论

      姓 名:   性 别:
      Q Q号:   Email:
    我要给这篇文章评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请自觉遵守,注意文明发言
    企业推广
    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