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12321举报受理中心今年1月6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08年我国手机用户平均每周收到10.35条垃圾短信,与2007年相比,减少了2.09条,减幅为16.8%。对于手机广告的投诉已经成为用户投诉的热点,今后手机广告将何去何从,未来手机广告的出路何在,这些都成为业界普遍关心的问题。
手机广告面临发展困境
Frost&Sullivan首席咨询顾问王煜全认为目前手机广告面临三大挑战:“第一,手机广告要建立一套系统,必须做到分众化、要有针对性。第二,手机广告业务不能试错。这就要求有关方面在发展移动广告业务时,必须有系统的考虑,应该做到理论走在实践前面,然后开发先进技术去满足理论。第三,手机广告业务在推出时必须有技术能力杜绝违法广告,防止被人钻空子。”
王煜全对本刊记者表示:“目前手机广告已经丧失了试错的机会。所以,要使手机广告获得良性发展,亟需制定和完善统一的业务规范和行业监测标准。”
从广告的角度来讲,广告主和手机用户对手机广告都是有需求的。广告主希望提供更加贴近用户真实需求的产品和服务,并获得用户最及时的反馈信息,实现精准营销。手机用户希望通过每天随身携带的手机,方便快捷地获取自己需要的信息。一部分用户甚至常常参与广告信息的互动,追求广告的附加价值。
手机广告本身是一项可以让广告主和手机用户从中获益的业务。比如中国移动的12580业务,能够整合广告主和手机用户的需求,为用户提供最及时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生活信息。再如小区短信,当用户进入某个商场时,能够第一时间通过手机接收到商场的打折促销信息,在购买同类商品时可以选择更便宜的去处。由此可见这类手机广告业务是可以惠民的。
然而,手机用户的需求是千差万别的。王煜全认为:“如果广告主给所有用户都发送同样的信息,那么就可能在满足1%手机用户需求的同时,骚扰或得罪了99%不需要该信息的手机用户。”
作为第三方无线互联网流量和手机广告监测分析机构,北京众乾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裁刘薇对本刊记者表示:“手机广告必须加强对用户消费行为的研究分析,必须提倡分众化,提高发送时的针对性,将信息发送给有需求的用户,这是手机广告必须寻找的出路。”
广告主能够从实时的监测数据中及时调整广告投放计划。当广告主了解并认可了手机广告的投放和监测模式后,才能成为手机广告最积极的推动者和消费者。
手机广告三大特质
广告主对手机广告有个认识和接受的过程。手机广告的特质使其与传统广告具有重大区别。只有从理论上总结出区别来,并在实践中加以论证,手机广告才会获得成功。按照王煜全的观点,手机广告的特质包括分众性、媒体性和传播性等。
分众性是指可以根据手机用户属性,如地域、年龄、性别、消费特征和消费行为习惯等,把用户进行分类,进行差异化营销。刘薇认为:“手机广告区别于传统广告最重要的特点,就是第三方监测机构能够通过有效的技术手段,监测和记录到广告信息到达用户和用户点击、阅读、反馈广告信息等一系列触媒行为和广告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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