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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逾一成房地产广告涉嫌违法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6-10-25
本报讯(记者高铸成通讯员李泓)10月19日,深圳市工商局公布了对目前深圳房地产广告的调查结果:从目前媒体发布的房地产广告来看,有一成以上广告涉嫌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内容。
 该调查结果是深圳市工商局对9月份深圳房地产类广告的监测结果,包括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媒体房地产广告1637条次,其中涉嫌违法的广告有243条次,违法率14.84%。
 从内容上,9月份房地产违法广告集中在住宅类楼盘销售广告和商铺招商广告中,二手楼中介广告中没有出现违法广告。违法表现主要为:未载明预售许可证号;大众传播媒介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使用建筑设计效果图未在广告中注明;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承诺等。
 此前,深圳市国土资源房产局、工商局和物价局决定,从10月15日起联合在深圳全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其中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的;广告中有关房地产项目名称、面积、价格、用途、位置、周边环境、配套措施等内容虚假的;含有承诺售后包租、返本销售等升值或者斥资回报的承诺内容等三类房地产广告是此次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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