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继今年8月1日国家广电总局对电视和广播发出五类电视购物节目“禁播令”之后,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工商总局紧急通知,11月1日起,所有报刊一律不得发布包含性病、癌症等12类内容的医疗广告。消息以一发布群众拍手叫好,可害得媒体叫苦不迭!为何?没有医疗广告,报刊吃什么?
作为一个做报纸的,不仅对群众深恶痛绝那些铺天盖地的医疗广告感到理解,也非常了解媒体操作的所有过程,特别是医疗广告对于一切媒体的重要性。毋庸讳言,当前报刊杂志中除了行业报除外,生活类的以及都市类的报纸等媒体全部广告费收入中医疗广告已经占到30-40%的份额,如江苏的扬子晚报发行量达到一百八十万,如此大的发行量必然需要一定的广告收入支撑,而医疗广告就达到全年几个亿广告收入的三分之一强,因此,虽然我国工商部门面对广大群众屡次抗议声浪进行了虚假垃圾医疗广告的整顿,但报社却心有顾忌,毕竟断了财路报刊杂志如何运作,编辑记者吃什么?于是通过自身的官办角色具有的政治优势,千方百计逃避罚款,省工商局也没有办法,一个是老子的儿子一个是老子的孙子闹到老子那里还是一个扯皮了得,最近国家有关部门如果不拿出来禁止一些性医疗广告的杀手锏来,最终必然不了了之。
并非我替媒体说话,随着媒体事业单位编制市场化运作,党报外其余报刊杂志大多数纯粹自生自灭,另外,中央等级别媒体也和地方媒体争夺生存空间,新闻,发行与广告都想插一脚,甚至不惜进行恶性竞争,曾经广东南方报业与广州日报集团,江苏南京日报与新华社的现代快报之间的明争暗斗就说明眼下报刊杂志之间的为了生存竞争已经达到白热化,部分不良媒体追求高额医疗广告利益,与非法医药医疗广告商人相互勾结用群众读者对媒体的信任欺骗消费者,以达到中饱私囊的目的,并不是一句卑鄙就可以定性的,有其背后的经济利益推动的本质原因,谁都不可能那么高尚,不食人间烟火,尽管是作为承载文化传播工作的报社也不例外,可是医疗广告现状就听之任之吗?肯定是不妥的。
请看一些数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监测结果显示,今年前8月,全国250份报纸刊载的药品广告逾9成违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析说:今年1-8月份,该局共监测了250份报纸所发布的药品广告11564条次,违规率约占91%.其中,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占违法发布药品广告总数的62%,列第一位;非处方药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广告占违法发布药品广告总数的29%,列第二位;非处方药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发布广告占违法发布药品广告总数的8%;禁止发布广告品种占违法发布药品广告总数的不足1%.同时,在250份地方纸媒上刊登的1904次医疗器械广告中,违法广告约占84%.”显然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层出不穷,引起人们普遍义愤的是北京新兴医院和上海长江医院的虚假广告等,已经成为大家屡禁不止的报纸电视牛皮癣,不过这次政府有关部门的禁制令是否幅度过大?是否能够贯彻到底呢?还要等待下面群众的监督,媒体自觉忍痛割爱地放弃一些利益以及政府主管部门之间的通力合作,执行得怎么样。
我以为,医疗广告诚然需要整顿,但全面封杀不可取,传统媒体的生存近些年除了要经受同行同类的竞争,又遭受到网络新型媒体的挑战,应该尽量留存一些广告空间给予报纸杂志吃饭,而且对非法医疗广告的治理不要仅仅局限与传统平面媒体,网络,立体路面等新型媒体也应加大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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