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城市比喻成一个人,户外广告应该是她身上的首饰。”上海
设计中心秘书长、上海市广告协会常务理事邵隆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打了这样一个比方,“首饰的作用是增加美观、吸引注意,而不是破坏形象。”
日前,记者在被誉为“神奇浪漫之都”的江苏连云港市采访时发现,这座城市的“首饰”并非那么令人心旷神怡,相反还惹来众多市民的反感。在连云港,平均一二十米的范围内都能见到户外医疗广告,其密度之大让人瞠目。有关人士指出,正努力把自己打造成为“中国沿海中部著名的休闲旅游之都”和连接南北、沟通东西旅游中心城市的连云港,被满眼的妇科病男科病广告“缠身”,令人痛惜。
“浪漫之都”医疗广告无孔不入
“电视上,报纸上,广播上……天天都有,时时都见!站台上,站牌上,公交车的车身上……都是医院,都是医生,都是疗效!在这样医疗广告无孔不入的环境里,我感觉自己就像一个病人。”这是连云港市民刘建的苦恼,因为在连云港,随时随地可以看到医疗机构发布的户外广告,而这些广告中表述的“诊疗项目”几乎都以“妇科、男科”为主打。
昨天下午,记者随意在连云港街头转悠了一圈,发现在平均20米的范围内,均能见到医疗机构的户外广告。在解放西路,街道两边的路灯柱广告牌上,一溜排都是清一色“连云港友谊医院”的广告,画面上一位护士装扮的女子亲切可人,“细心呵护港城女性”更是让人感觉该医院服务的“无微不至”,而两个大大的“妇科”,更是凸显出该医院的主打诊疗项目。
而转悠到海连中路时,除了依然唱主打的“打造苏北平价医院”的“连云港友谊医院”的广告,公交站台上不时出现其他医院的“插曲”,比如,“看前列腺找友好”、“看妇科到友好,专业、安全、微创”、“走进国泰,拥有健康”等。
返回时正值学校放学时间,路过新海小学,一个个的学童在一排排医疗机构的广告牌下走过,一些孩子坐在家长推骑的自行车书包架上,念诵着广告牌上的广告语,不时还能听到家长的斥责声。而就在马路上,一辆公交车驶过,车身上同样是医疗机构的广告,只不过那家在广告牌上自称“专业妇科”的医院,在车身上眨眼变成了“专业男科”,而上面的广告语则是“首家引进XXX疗法”。
更让人厌恶的还有就是广播和电视广告,一位张姓市民向记者描述了一则电视广告内容:
“你俩去医院看病刚回来,病情咋样啦?”
“查明白啦!”
“花了多少钱啊?”
“你们猜?B超8块,验尿1块,验白带1块,验怀孕5块。”
“咋这么便宜啊?你是不是上当啦?”
“哪能呢?人家是平价医院,低价妇科,优质服务,真优惠咱平民百姓!”
(一女人把头凑到屏幕前说)“我也要去连云港XX医院!”
(四个女人同时把头凑到屏幕前说)“看妇科,我们都去XX医院!”
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一些接受采访的连云港市民,对于各种大小医疗广告满天飞,特别是男科、妇科及性病广告频频出现在电视、公共汽车、大街小巷以及公交站台上的现状表现了不满,一位市民诙谐地说:“难道连云港人的‘那个’都生病了吗?”
据悉,每年的连云港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有相关的议案和提案,然而,这样的状况却一直得不到根本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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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广告让市民感觉受到“精神污染”
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医疗广告内容,限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医疗机构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接诊时间、联系电话等8项内容;同时,规定医疗广告不得出现以下八项内容,即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淫秽、迷信、荒诞的;贬低他人的;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并规定禁止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
新办法同时要求,为将违法广告遏制在发布之前,医疗广告必须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成品审查。因发布违法医疗广告造成严重后果的,除了经济处罚外,还将被有关部门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然而,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却不断看到医疗机构发布的户外广告内容,出现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现象。记者看到这些分布在连云港街头的医疗机构户外广告,载明广告审批文号的为数不多,而且很多广告语在相关法规禁止之列。
昨天上午,记者在苍梧绿园,这个连云港市民心目中的“五星级”公园门前,看见有五六家医院的户外广告竖在马路绿岛上,除了“平价妇科、专业男科”的“连云港友谊医院”、“专业、安全、微创”的“连云港友好医院”,还多出了“针灸减肥、康复保健”的“连云港市第三人民医院康隆针灸理疗部”、“特邀口腔专家XXX副主任医师专家坐诊”的“恒迪口腔”,以及“江苏第一人造美女诞生地”、“治疗假性近视、控制近视加深”的“大明整形、眼科”等医疗机构的广告。
记者发现,连云港的户外医疗广告中,普遍存在广告用语超范围或不规范,使用非医疗用语进行夸张和渲染;出现医生的形象,并以其名义或者使用其推荐语进行宣传;广告中绝对化语言和保证或隐含保证治愈的用语较多;广告审查证明过期后仍在继续使用等不规范内容。
在采访中,记者一再听到群众抱怨,整天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没病的人,感觉到的是一种精神污染,没病也被它说成有病。患病的人,将信将疑地前去“试身”,结果发现上当。一位中年男子对记者说:“报纸上、电视上报道的这样的例子难道还不够多吗?”
业界人士呼吁尽快取消医疗广告
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管司副司长李亚莉曾在新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出台前向媒体表示,“目前违法广告成本低,原有的1993年出台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对违法分子难以起到震慑作用,新的管理办法加大了惩治力度,除了经济处罚外,还可以对严重违法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将其彻底清出市场,避免屡次违法却得不到有力纠正的局面。”
新修订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自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已经接近百天,而面对这些密度极大且存有一定“瑕疵”的医疗机构广告,作为连云港当地的一些政府部门是如何看待的?
昨天上午,记者为此走访了城管及工商部门。城管部门的人士表示,他们只对广告牌的设置地点、形式、数量进行审批和限制,而根据目前的状况来看,这些广告牌位的设置并未违反城管执法权限内的规定,而对于广告内容是否合法,城管部门无权干涉。
而在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广告内容违法的,工商部门一定要查处。而对于铺天盖地的医疗机构户外广告的存在,该负责人也表示,“群众有意见我能理解,其实我们自己也有些看法”。但这位负责人又表示,由于连云港属欠发达地区,外来的广告投放量远远低于江苏其他城市,由于经济的不发达加之广告主认为“市场份额”不大,往往不愿意将广告款“砸”向连云港,由此也导致连云港的广告业不景气,大量的广告牌处于闲置状态,“这时候,正好有医疗机构愿意做广告,人家掏钱了,广告公司当然也乐意”,由此造成“医疗广告”满城飞的状况。
连云港一位医疗界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医疗广告收入在所有广告收入中“名列前茅”,这意味着医疗机构和广告载体的双丰收。从某种意义上说,巨额利益的诱惑必然使医疗广告失去真实性。“杜绝医疗广告满天飞造成‘精神污染’的途径只有一条,那就是取消医疗广告”,这位人士如是说。
这位人士认为,取消医疗广告,不论从哪一方面来说,都是一件有利的大事。对于消费者来说,既不会承担巨额的广告成本,也不会因为医疗信息的失真而增添苦痛。与此同时,医疗界乃至媒体的形象可以避开了虚假医疗广告的侵害,有利于净化医疗市场。而对于一座城市,特别是作为有“神奇浪漫之都”美誉的旅游城市,正在努力打造成为“中国沿海中部著名的休闲旅游之都”和连接南北、沟通东西旅游中心城市的连云港,剔除“满城飞”的医疗广告,有助于提升城市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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