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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广告改头换面 广告形式越来越隐蔽
作者:阳军    文章来源:中国广告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8-1

    日前,上海世博会退还2亿元烟草企业捐款,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中国控制吸烟协会认为,世博会接受烟草企业捐款,有违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关于“禁止对国际事件、活动和/或其参加者的烟草赞助”的原则。退还捐款表明了上海市政府重视“无烟世博”的决心。

上海世博会退还2亿元烟草企业捐款

上海世博会退还2亿元烟草企业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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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烟草赞助渗透到很多公益活动中,有人甚至认为这是烟草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其实,烟草赞助也是一种变相的烟草广告。针对烟草广告“变脸”现象,记者进行了采访调查。

    烟草广告“改头换面”

    “红河集团温馨提示,出行请注意交通安全”;“爱我中华”;“红双喜,快乐一起来”。在生活中,变相烟草广告随处可见。

    今年初,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组织人员到各地拍摄收集烟草广告。结果表明,在衣、食、住、行、娱乐、教育、体育、公益等各方面,我国各地违法违规以及违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行为普遍存在,广告形式越来越多样,也越来越隐蔽。

    北京工商局广告处的李处长介绍说,所谓烟草广告是指烟草制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发布的,含有烟草企业名称、标识,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等内容的广告。《广告法》明确规定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利用广播、电视、电影以及报纸期刊的文章,变相发布烟草广告。

    如何识别“变脸”烟草广告?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陈丽苹告诉记者,从消费者角度来看,广告语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烟草,不管它广告里是否出现了实际的烟草产品,它都已客观上起到了宣传烟草的广告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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