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告门户商务服务网】8月6日,据中国台湾地区的相关媒体报道,台湾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今天决议,华硕计算机在广告刊载加价可获数字电视接收器,但商品价格及内容虚伪不实,违反公平交易法规定,处华硕新台币8万元。
公平会表示,华硕在广告中宣称,购买EeePC加价999元可获得数字电视接收器,并附有此接收器图标及记载原价2900元文字。
不过,公平会表示,华硕无法提出此数字电视接收器曾以原价2900元贩卖的事证;由于商品价格为消费者做成交易决定的重要因素,若广告标示的原价过高,使消费者产生以较低价格购得的错误认知。
公平会表示,经委员会决议,认为华硕广告内容虚伪不实、引人错误,因此处8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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