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5月8日,安徽省卫生厅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共受理、审批了93件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在省卫生厅网站上开辟专栏予以公示。
据第一季度对合肥、宿州、蚌埠、铜陵、马鞍山等5市进行的抽样监测统计,共监测14家大众媒体56家医疗机构发布的医疗广告118条次,其中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110条次,占93.22%。据上月进行的医疗广告专项督查结果显示,全省17个市发现医疗机构发布违法虚假医疗广告的共有82家。
该省卫生厅决定对合肥市友好医院医学美容科、合肥立新医学美容门诊部、宿州康丽医疗整形中心、宿州阳光医疗整形美容医院、宣城市口腔医院、宣城市骨科医院、宣城市眼科医院等医疗机构(另5家医疗机构本报已报道),给予停业整顿处罚。另有9家医疗机构被吊销医疗广告证明,60家医疗机构被执业警告,1家医疗机构被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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