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关注两大焦点
业内人士反映,现在突出的一个问题是,大量公司挤在一起,争抢首批“一对多”业务。资料显示,有专户资格的基金公司共约30余家,诸多公司都和多家银行合作,准备了多个产品方案,以每家首批上报5只产品计算,就有约150余只产品涌向证监会,其合作渠道又遍布工、农、建等各大银行以及招行、浦发等中小银行。一个渠道一般手中都有10多个产品,有的银行已谈妥30多个“一对多”产品,重叠发行似乎不可避免。业内人士呼吁管理层进行节奏调控,各银行渠道也应进行内部调控,有的银行光顾着跑马圈地,与基金公司合作先把产品报上去再说,实际准备并不充分,到时候真要集中发行,恐怕发售达不到预期效果。
此外,投资者如何退出也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细则规定“资产管理计划每年至多开放一次计划份额的参与和退出。开放期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但有时投资者可能难免会遇到急用,需要在非开放日赎回,是不是允许赎回也引起一些争议。目前来看,如果投资者要在非开放日赎回,基金公司倾向于收取一笔较高的违约费用,退出违约金预计不低于退出金额的2%,这笔退出违约金并不归基金公司所有,而是全额归入专户产品。因为这些客户的退出一来会打乱既定的操作计划,二来还有可能导致专户产品的被迫清盘结算,可能会给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但如果退出人数较多,是按一个标准收取违约金,还是根据金额大小、对于产品的冲击力度、距离下一次开放日剩余时间的长短收取不同比例的费用未有定论,还有待于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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