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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发严令 意在掌控网络电视主导权
作者:阳军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8-19

   中国广告门户商务服务 广电总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通过互联网连接电视机或机顶盒等电子产品,向电视机终端用户提供视听节目服务,必须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并取得著作权人的相关授权。此令一出,包括彩电厂商、视频内容供应商在内的产业链上下环节均为之一颤。

    记者采访多家家电企业、视频网站经营者及分析人士后了解到,此令的震慑作用远大于实际影响,所谓“封杀”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禁止”;只是在监管环节,广电总局希望在互联网电视的模式成型之前,将产业的规制尽快建立起来,以带动产业未来的规范发展。而值得注意的是:互联网电视究竟要不要做?谁来做?广电总局一纸通知似乎更有深意。

    有业内人士透露:此则通知的内容,广电总局已经酝酿调研了至少半年。其中的意图,并不在于针对家电厂商或者互联网企业,而在于拿回互联网电视的主导权。

    该人士强调:电视与互联网的结合是趋势,早晚要放开;但岂容家电企业联合互联网厂商暗度陈仓?无论是内容的提供还是监管,广电总局才是互联网电视发展最名正言顺的主导者,正如IPTV的牌照一样,广电总局对于内容的把控决不会轻易放手。

    据悉,目前包括海信、长虹、创维、TCL在内的多家知名厂商均推出了自己的互联网电视。但也只能用来上指定的网站。记者调查得知:海信蓝媒、长虹820系列就只能登陆新浪的新闻等网页;而创维酷开则通过与迅雷合作,为用户提供点播下载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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