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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委红头文件成了烟商广告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7-5-21

  堂堂省委办公厅的红头文件竟然做了烟草公司的广告。山东省济南市一位消费者向记者反映:“为了宣传公司卷烟的高贵身份,烟草公司竟然将省委办公厅的文件搬上了他们的广告!”

  记者日前在山东省济南市的数家商店里看到了这则引人瞩目的广告。这是山东将军烟草集团的一种新品香烟的广告,这则广告的中部赫然写着“山东省接待用烟”,同时在广告的右下角,大约有1/4的画面,山东省委办公厅的一份文件被原文贴印在广告图案上,这份文件称,同意该品牌的卷烟作为山东省接待用烟,落款为山东省委办公厅接待办公室。

  山东省委办公厅接待办公室对该品牌卷烟的一种内部认可,如今却变成了该烟草公司炫耀的资本,并在烟草广告中原件刊出,这样做是否合适?山东中烟工业公司营销中心的基先生对记者表示:“这种做法已经不是新闻了,行业内经常这样操作。”

  中国政法大学谭秋桂副教授认为,这类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第七条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来源:《北京青年报》
山东省委红头文件成了烟商广告

  堂堂省委办公厅的红头文件竟然做了烟草公司的广告。山东省济南市一位消费者向记者反映:“为了宣传公司卷烟的高贵身份,烟草公司竟然将省委办公厅的文件搬上了他们的广告!”

  记者日前在山东省济南市的数家商店里看到了这则引人瞩目的广告。这是山东将军烟草集团的一种新品香烟的广告,这则广告的中部赫然写着“山东省接待用烟”,同时在广告的右下角,大约有1/4的画面,山东省委办公厅的一份文件被原文贴印在广告图案上,这份文件称,同意该品牌的卷烟作为山东省接待用烟,落款为山东省委办公厅接待办公室。

  山东省委办公厅接待办公室对该品牌卷烟的一种内部认可,如今却变成了该烟草公司炫耀的资本,并在烟草广告中原件刊出,这样做是否合适?山东中烟工业公司营销中心的基先生对记者表示:“这种做法已经不是新闻了,行业内经常这样操作。”

  中国政法大学谭秋桂副教授认为,这类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第七条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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