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分析认为,由于监管部门加大了整治力度,冒用他人身份证或使用假身份证办理银行卡已经行不通,一个人大量办卡也很容易引起银行系统的怀疑,所以不排除一些不法分子收购银行卡,是用来从事诈骗或者小额洗钱等非法活动。不久前就有媒体报道称,一名七旬老太一天之内接到3个诈骗电话,上当后将10万元打入诈骗者的银行卡内。在追查银行卡持有人信息时,警方发现这些卡竟然是犯罪分子通过专人四处收购来的。由此来看,目前通过各种渠道散布收购银行卡信息的买家,不排除很多人充当了为犯罪分子提供银行卡的“二道贩子”。
贪小利当心惹上大麻烦
在我国现有法律中,收购银行卡的行为已触犯法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
很明显,收购银行卡的主要目的就是提供给他人冒用。而卡主主动出卖自己银行卡的性质,与不慎遗失或者被窃取个人信息完全不同,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协助犯罪,在行为认定上可以被归入共犯,一旦惹上官司,后果可大可小。
专家同时提醒,那些对卖出“睡眠卡”跃跃欲试的人,千万不要以为自己多余的银行卡出售,对自己日后的生活或经营不会产生任何影响。因为在国内目前的银行系统中,每个个人身份所对应的核心账户信息,只有一个,不管派生出多少个银行账户。任何一个银行账户出现信用问题,最终都会追溯到核心账户,而最轻的结果,就是导致个人信用受损,影响今后的金融生活。专家提醒,切莫为了蝇头小利而出卖自己的宝贵信用,良好信用的积累要花许多时间,但一个坏记录只是分秒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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