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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肖像上了产品广告 金巧巧告两企业侵权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7-6-1
  因认为清华同仁等企业未经允许把自己的肖像刊登在保护女性生殖器的广告上构成侵权,演员金巧巧将北京清华同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市报业集团公司告到了海淀法院。
  金巧巧称,清华同仁公司在其产品———“爱巢·更年轻”广告上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自己的肖像照片,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广告宣传。鞍山报业在其主办的《千山晚报》上刊登印有原告肖像的清华同仁公司的产品广告,扩大了清华同仁侵权行为的范围。
  金巧巧认为,该广告内容误导消费者以为其代理该产品的形象广告并服用该公司产品,给原告造成无法弥补的精神损失。故诉至法院。目前,法院还没有接到两被告公司的答辩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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