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该《办法》的实施,也标志着省会公园管理机构首次拥有了行政处罚权。
■公园管理部门有了处罚权
记者从市园林局了解到,此前由于游客的不文明游园行为,给公园维护带来了很大麻烦,不包括民心河管理处下辖的世纪公园、法制公园等9个公园,全市其他公园每年初步预算养护费约930余万元。
“原来针对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各个公园管理部门只能制止、劝阻,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确定如何处罚。现在,公园管理部门可以名正言顺地对这些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了。”市园林局政策法规处处长谷银主说。
■多种不文明行为将受罚
谷银主说,《办法》所指公园地,包括所有向公众开放的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及绿化广场等。
《办法》中规定,市民游园时,出现下列三种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被处以5元至20元罚款:在路椅、亭、廊处躺卧等;在非指定区域进行游泳、轮滑、放风筝等;在水体非指定地段、区域捕(钓)鱼;随地吐痰、便溺、乱丢果皮、纸屑、倾倒垃圾、杂物等。
此外,《办法》规定,翻越公园围栏(墙),闭园后滞留和过夜;携带宠物进入;公园内进行算命、占卜等封建迷信活动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借公园形象打广告须申请
“今后,开发商借公园形象打广告也将受到限制了。”《办法》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借助公园形象进行盈利性广告宣传。
同时,规划、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可能影响公园周边景观环境的建设项目,也将实行严格控制。公园周边的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时,没有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应书面征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新建小区必须建社区公园
《办法》规定,各级政府应当依托当地历史文化特色,建设大、中型公园,并注重建设服务半径500米以下的小型公园。
新建居住区、旧城区改造、新区开发必须按照规定标准建设社区公园。城市道路两侧、河道两侧,有条件的应当结合周边环境建设公园。同时,鼓励利用荒滩、荒地、废弃地、垃圾填埋场等建设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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