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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回收广告频现街头 药监部门表示近期将严肃查处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7-6-7

    5月1日起颁布实施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禁止非法收购药品。然而,近日有市民致电党报热线反映,许多医院附近最近出现了很多“高价回收药品”的小广告,市民对此十分担心:这些回收的药品流向了哪里?会不会通过非法渠道再次进入市场,危害患者的生命安全?对此,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6月4日下午,在市区某大医院附近,记者看到路面上贴了很多回收药品的小广告,按照小广告上的电话号码记者与一名药贩子取得了联系。

  记者:“你们收药吗?”

  “你有什么事?”药贩子的回答显得十分谨慎。

  记者:“我前段时间感冒了,开的药没吃完,想找个地方卖了,不知道你们收不收?”

  一听记者有药要卖,药贩子立刻放松了警惕:“一般的药我们都收,只是价格会有差别。一些知名度比较高、治疗效果比较好的药我们出的价格可以高一点,比如白加黑、康泰克等,如果是普通的治疗感冒药的话价格也就在市场价的30%左右。”

  在与对方的交谈中记者还了解到,药品的批号也会影响到其价格,批号越新越抢手。如果批号新,而且是知名度高、疗效好的药品,可以卖到市场价的一半左右,比如一盒市场价12元左右的康泰克收购价为6元左右。在交谈中对方还告诉记者,如果有医保卡的话可以直接去买些非处方药然后卖给他,这样的新药会更值钱。

  该药贩子告诉记者,他们回收的药品大部分是由享受公费医疗的人提供的,因为他们看病单位可以报销,不用花自己的钱,所以每次拿药都会往多里拿,吃不完的就拿来卖掉。他说,有些人甚至靠此牟利,专门开出药来卖,从中赚取差价。另外,该药贩子还向记者透露,也有极少数医生或医院的药品采购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多开一些药倒卖给他们。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很多药贩子其实都是起了“中转站”的作用,他们收集的药品达到一定数量后就会有人来收购,他们只是从中赚取差价。据一名药贩子介绍,这些大量收集的药一部分被运到外地然后再进行销售。回收药的另外一个去处,就是偏远的农村诊所和一些没经营许可证的黑诊所,因为这些地方买药的人对药品不是很了解,只要药品价格便宜,能起作用,他们就会买。

  6月5日上午,记者对市区几家诊所进行了暗访,他们都表示自己的药都是通过正规渠道进的货,他们坚决不会收购药贩子的药品。但是也有的店主透露说:“曾经有一些药贩子来药店推销过药品”。

  对于药品回收的现象,市药监部门的有关工作人员表示,要进行药品的销售,必须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任何个人都没有私自经营药品的权利。对于街头回收药品的行为,药监部门表示会坚决进行打击。同时,药监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千万不要为了贪图一点小利将自己吃剩下的药卖给药贩子。如果发现倒卖药品的违法行为,市民可以向药监部门举报。(记者 谭利明 摄影报道)

  ■相关法规

  5月1日,新修订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新的管理办法第22条明确规定,禁止非法收购药品,同时还规定,对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地址以外的场所现货销售药品、储存药品的行为,将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销售的药品获值金额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触犯《刑法》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谭利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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