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诺迪康威光制药有限公司的“参志胶囊(国药准字B20020339)”违法药品
广告荣登2008年江苏省10大违法药品广告黑榜。其违法原因如下: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批准的该药品使用说明书内容为:益气养血,清热祛痰,醒神益智。用于痰瘀蕴热,阻闭心窍所致小儿智能低下,神智呆钝或亢奋,健忘不安,夜寐不安,舌红苔黄腻,脉沉涩或滑数等病症。该药品广告中宣称为脑神经再生新药;帕金森患者服药2-4个疗程逐渐摆脱药物依赖,手脚不抖不僵,走路灵活有劲,不流口水了,说话流畅,精神抖擞;脑瘫患者服药2-5个疗程语言能力提高,会说话,会模仿,智力改善,肢体功能恢复,站得稳,手脚有力,生活逐步能够自理;脑萎缩(痴呆)患者服药1-3个疗程思维清晰,会计算,会辨别,记忆力明显提高,走路有劲,性格变得开朗,生活可以自理;脑中风患者服药1-3个疗程思维清晰,说话连贯了,不流口水,口眼歪斜消失,手能握紧打开,走路有劲,生活逐步能够自理等内容。该药品广告存在未经省局备案;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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