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广告门户网 >> 广告新闻 >> 广告知识 >> 广告管理 >> 正文

李爱萍真大胆,在申请资料中竟敢有伪造的内容
作者:阳军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9
李爱萍于2006年1月20日向上海市卫生局申请办理医师变更执业注册地点。经查,李爱萍提交的《医师执业证书》原件与卫生部医政司《关于< 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印制说明》(卫医疗便函[2005]93号)要求不一致,系伪造;经向山西省卫生厅调查核实,发现你提交的《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中“原注册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意见”一栏填写内容及盖章均系伪造。李爱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本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拟对李爱萍作出下列行政处罚:警告。如李爱萍(单位)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可在2006年06月05日到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 表 评 论

      姓 名:   性 别:
      Q Q号:   Email:
    我要给这篇文章评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请自觉遵守,注意文明发言
    企业推广
    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