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中标示名称是奥乐维斯,广告中标示产品批准文号是未标示,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是未标示,生产企业或证件持有者名称是奥乐维斯(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发布
媒体是FSTV—2(14:49);FSTV—3(13:31),刊播时间是2009-02-18;19;20;23;25;26;27,次数是7,违法程度是严重违法,违法原因是夸大功效,利用消费者的名义为产品的功效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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