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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局将虚假广告定性为商业欺诈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5-2-22
医疗广告、药品广告、保健食品广告、新闻报道形式的广告等5种虚假广告将成为今年打击的重点,虚假广告 首次被定性为商业欺诈予以严惩。从近日起,北京市启动“打虚假树诚信”的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北京市工商局广告处处长欧树方介绍,2004年全市工商部门共查处违法广告案件1900余件,广告罚没款1700万元。但违法广告问题仍十分突出,特别是保健食品、药品、医疗等与生活、生命安全密切相关的产品和服务的违法广告仍然屡禁不止。如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者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或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药品广告夸大功能疗效,医疗广告宣传保证治愈牛皮癣(银屑病)、艾滋病、癌症(恶性肿瘤)等各种疑难疾病。

  欧树方表示,广告监管部门将利用现代化监测手段,全面掌控全市主要媒体的广告发布情况,对违法广告,除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外,涉嫌虚假广告罪的,还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有违法记录的广告经营单位还将被锁入信用黑名单。

  据悉,北京市工商局今年重点查处五种违规广告:

  一、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广告;

  二、在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广告中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行为;

  三、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

  四、药品广告夸大功能疗效;

  五、医疗广告宣传保证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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