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世纪末,卷烟传入我国,并不断扩大销路。不久,我国民族工业&CT=2&Url=http%3A%2F%2Fwww%2Esearch%2Ehc360%2Ecom%2Fcgi%2Dbin%2Fseinterface%2Ecgi%3Fclass%3D%B9%A9%D3%A6%D0%C5%CF%A2%26word%3D%B9%A4%D2%B5" target=_blank>工业也开始发展,成立了不少生产卷烟的企业,并出现了手工生产或自制机具生产卷烟的作坊或小型工厂。
20世纪初,四川彭州洪兴烟庄即用较简单的机具生产卷烟,并向当时的政府申请注册了“花塔”卷烟商标,以十四层高塔与兰花为商标图案。但在激烈的卷烟市场竞争中,其因敌不过“下江货”(当时老百姓习惯称长江中下游地区生产的卷烟为“下江货”)和外国烟,不久便宣告破产。
洪兴烟庄只是卷烟生产历史长河中的一朵浪花,现在,唯有这块2.5厘米厚、12厘米高的木刻板广告&CT=2&Url=http%3A%2F%2Fwww%2Esearch%2Ehc360%2Ecom%2Fcgi%2Dbin%2Fseinterface%2Ecgi%3Fclass%3D%B9%A9%D3%A6%D0%C5%CF%A2%26word%3D%B9%E3%B8%E6" target=_blank>广告见证了它的存在。这块现为民间私人收藏的洪兴烟庄卷烟广告木刻板载:“洪兴烟庄,花塔商标,货真价实,童叟无欺,谨防假冒。零售,批发,定价不二。本记开设四川彭县隆丰场,不惜工赀,采办上路名菸,特聘高等技师,精工自卷。各牌各价,由本号具实量低(价)发售。本号卷烟,实具解闷卫生之良品……请认明本号商标为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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