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陈彤在回答媒体提问的实录:
记者:我是互联网周刊的记者,搜狐说以后企业要做相关奥运的广告只能在搜狐做,我想问一下是不是这种情况?
陈彤:到目前为止,北京奥组委没有任何法令法规限制网络媒体经营广告,并且我们已经获得国际奥委会的确认,企业做广告没有限定只能选择一家特定的网站。
第二,根据我们了解,在各个奥运商赞助商的奥运赞助协议中,并没有对奥运赞助商只能在指定网站投广告有任何的限制。
第三,从电视媒体来说,奥运赞助商,奥运主题,电视广告可以投放在任何一家电视台,这是电视的情况。从这个角度来说联盟网站在尊重奥运 知识产权的基础上保护广告主的权益,坚决抵制误导广告主,侵害广告正当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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