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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组委从没限定企业只能在特定网站投放广告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7-7-20
     7月19日,中国前三大网络媒体公司新浪、网易、腾讯在北京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三方正式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组建强大“奥运报道联盟”,大力弘扬“更快、更高、更强”的奥林匹克精神,共同宣传普及奥运理念,切实营造“宣传奥运、支持奥运、共赢奥运”社会氛围,为广大网友和客户打造一个更加丰富、高质的网络平台。

      以下为陈彤在回答媒体提问的实录:

      记者:我是互联网周刊的记者,搜狐说以后企业要做相关奥运的广告只能在搜狐做,我想问一下是不是这种情况?

      陈彤:到目前为止,北京奥组委没有任何法令法规限制网络媒体经营广告,并且我们已经获得国际奥委会的确认,企业做广告没有限定只能选择一家特定的网站。

      第二,根据我们了解,在各个奥运商赞助商的奥运赞助协议中,并没有对奥运赞助商只能在指定网站投广告有任何的限制。

      第三,从电视媒体来说,奥运赞助商,奥运主题,电视广告可以投放在任何一家电视台,这是电视的情况。从这个角度来说联盟网站在尊重奥运 知识产权的基础上保护广告主的权益,坚决抵制误导广告主,侵害广告正当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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