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尔街日报》最新消息,北京奥组委就搜狐与竞争对手围绕奥运广告问题的纠纷对搜狐表示支持。
北京奥运组委会(Bocog)证实了搜狐的一则声明,表示搜狐在奥运赞助商采用奥运官方标志做广告方面有独家发布权。北京奥组委在《华尔街日报》发表声明指出,北京级别的赞助商“只允许在搜狐发布与奥运有关的网络广告”。北京级别指的是北京2008奥运会的合作伙伴和赞助商,不是国际全球合作伙伴。
2005年,搜狐公司作为奥运历史上第一家互联网赞助商登上奥林匹克品牌营销的大舞台。近日,另一些搜狐的竞争对手网站组建了一个联盟来对抗搜狐,他们说搜狐的奥运赞助权只拥有管理官方网站以及在自己的广告中使用图标的权利。该问题此前没有先例,因为奥运会从未有过像搜狐这样的互联网内容赞助商。
北京奥组委表示,这一裁决不适用于奥运会的国际赞助商,他们可以在全球任何市场、任何媒体使用奥运五环标志。但对于2008奥运会合作伙伴和赞助商,只允许在搜狐发布与奥运有关的网络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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