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刊发了读者反映部分都市报仍在刊登违法违规医疗广告的报道,经过详细的版面调查(见8月21日1版)后,记者就此事电话询问相关报社的负责人。当记者问到这些报社的广告审查和管理制度时,他们大多推托自己并不负责此事然后称工作正忙挂断电话。有的负责人接到记者电话后竟然矢
口否认当天报纸版面刊登过那些违法违规广告,声称报纸整版都是经济版。
回应:制度健全把关严格
疑问:为什么却依然违规
记者拨打了《辽沈晚报》的电话(该报5月23日、24日分别刊登调查报道《神药?假药!》和整版广告“眼宝5周年感恩大回馈”,前文是批评性的,广告是宣传性的,前后自相矛盾),首先听到的是一段彩铃:“辽沈晚报,责任媒体,服务民生,责任源自内心,服务展现品质。”
随后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对此事的疑问,他说,这是因为报社编辑部门和广告部门没有协调好,当时双方互不知情,问题出现以后报社已经严肃批评处理了,广告停止刊登,而且广告负责人、副社长被罚款1000元。
谈及广告审查问题,该负责人表示:辽沈晚报对于广告的管理非常严格,如医疗和房产类比较敏感和难于管理的广告,现在已基本不再由代理公司代理,而是由报社广告部门直接负责,报社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审查机制,而且报社的广告人员每天开会时都会学习相关的广告法规。以前医疗类广告大约占广告收入的三分之一,现在仅占百分之几,已经不再是广告的支柱收益。
同样,当我们就《法制晚报》以新闻报道的形式报道《大型肝病普查援助工程全面启动》询问该报管理人员时,他们首先表示,报道的初衷是做便民指南、服务大众,当时并未收费,有读者反映问题后有关该活动的报道已经被撤掉。该管理人员称,该报的广告是由工商局监测中心备案监测的,程序和制度非常严格,广告部门在为报社创造收益的同时没有忘记自己的社会责任。报社只是想体现自己贴近读者、愿做便民指南的形象,做“离你最近的报纸”,刊登的医疗信息数据都有权威出处。
在扬子晚报的网站上,记者也看到了严格的广告管理制度。电话询问中记者了解到的几家报社都建立了专职领导人负责制,协同广告部负责人层层把关。但违规现象还时有出现,记者在调查时仍发现个别报社在打擦边球。
委屈:我们不登对手也登
对策:处罚应远重于获益
《三晋都市报》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讲述了虚假广告管理制度、理论研究与实际操作的脱节与无奈。
该负责人表示,自己在一年多前专门写过一篇文章分析虚假广告产生的原因、危害及治理措施等,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面对众多的虚假医疗广告,他很难处理,登与不登对于广告任务的完成和整个报社的收益都将产生影响,而刊发虚假广告被工商等管理部门发现后,也就是罚点钱了事,处罚数额大约两三千元,而广告的收益却至少5万元。所以,他们所能做的也仅仅是遮掩性的玩文字游戏打擦边球。而且同省市区的其他媒体都在刊登,如果唯独自己报社不登,那么他们就面临着被同类媒体拉走大量广告客户而生存艰难的境地。
关于这一点,《法制晚报》的相关负责人也不无委屈地提到,他们对于虚假医疗广告的处理已经比兄弟单位严格多了,广告主拿来在其他报纸刊登的相同产品的广告,他们都要经过严格的改编之后才准予刊登,而这已经使广告主颇有微词了。
针对此种情况,一些媒体管理者恳切地呼吁:对于虚假医疗广告,一方面要加大处罚力度,如果处罚重于获益情况应该会有所改观,如果以法律的形式来管理和处罚也许比单纯的依靠行政管理和罚款要有效;另一方面,报社系统和各省市区之间要统一管理,持之以恒,团结协作,加强自律,大家都不刊登此类广告,没有攀比和恶性竞争也是有效的解决途径。(作者:洪玉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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