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明星产品广告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北京市9月初启动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提出,禁止和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近年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不断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称其在看过一些名人、明星广告后,出于对他们的崇拜与信任而购买了广告中的产品,使用后却发现与广告宣传不符,甚至相差甚远。
此前,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在一封致名人、明星的公开信中指出,当前名人、明星广告主要存在四大问题:一些名人、明星根本不确切了解所宣传的产品,却在广告中称其使用效果好,误导消费者;在广告中使用绝对化用语,夸大医疗服务和药品治疗效果,诱导消费者就医购药;违法宣传保健食品疗效;广告背后设有陷阱,导致消费者花费巨大而没有效果。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宗玉等法律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虚假广告之所以屡禁不止,与名人、明星等代言人的不实代言有着密切关系,而现行广告法并没有明确代言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专家建议,有关部门应加大对虚假广告的打击力度,并出台相应的企业代言法或细化广告法的相关条款,明确代言人的相关责任和处罚条例。此外,还应建立代言诚信档案,对代言不实者应取消其代言资格。(记者刘浦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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