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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真名牌挑假广告 新王海月入十万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7-9-9
 

    一场官司打出职业打假群体,专找虚假广告的茬月入十万元!近期,武汉出现新王海,与职业打假人王海不同,新王海只买真货,他们针对的是这些产品的虚假广告——比如“全国销量第一”“博览会金奖”等违规宣传。

    然后,他们再以投诉或起诉的方式,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由于虚假广告欺骗、误导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后,商家应对消费者实行双倍赔偿。半年时间,他们已起诉二百次。

    一场官司“打”出一个群体

    这个群体是被一场官司“打”出来的。

    2004年11月5日,在湖北潜江某超市,新王海的领军人黄志宏以38元购买了一瓶“新天”牌干红葡萄酒。随后发现,此酒广告中出现的评比获奖结果,违反了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停止发布含乱评比、乱排序等内容广告的通知》。

    黄志宏是在武汉做生意的福建商人。当时不到30岁的他,已是武汉有名的“刁民”和“告状专业户”。面对涉嫌虚假宣传的葡萄酒,黄志宏依然选择了诉讼,对方乖乖赔了钱。“这可是一个源源不断的金矿!”听到胜诉的消息,黄志宏的好友冯志波眼前一亮。

    国家工商总局的报告中就能看出———比如,2003年2月对广告量较大的报纸的监测显示,违法或者涉嫌违法率接近20%。而零点调查称,不相信广告内容的消费者超过了半数。

    关键一仗确定新型打假

    随后,黄志宏和冯志波决定:首先从“绿色食品标志”打起。2005年,绿色消费已成时尚,但他们发现:带有“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半数以上是违规使用。他们大量购买这些涉嫌违规的产品,相继在武汉、襄樊、深圳等数十个城市打官司,被起诉的品牌有几百个。武汉,胜诉;厦门,胜诉;……赔款让他们的钱包鼓了起来。但在深圳,新型打假险些夭折。

    深圳罗湖区人民法院认定黑木耳等5种销售商品虚假宣传的事实,但同时认为:冯志波属于“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其权利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

    “这是至关生死的一仗。如果二审败诉,我们就没有任何生存空间了。”冯志波说,其他法院都能以同样的理由让他们败诉。新王海们最后求助媒体,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压力。深圳市中院终审判决冯志波胜诉。随后,海量的诉讼接踵而来。

    打假需懂法要打心理战

    大量诉讼迫使新王海们苦学法律知识。“他们对一些法律、法规,尤其是禁止类的法规很熟。”经常和黄志宏打交道的一名工商执法人员说,“最起码是法学硕士的水平。”因此,他们被称为“工商第二执法队”。黄志宏毫不谦虚地说,他曾当面训斥过一位“第一执法队队员”,此人搞不清法律的逻辑层次。

    新王海们最初和企业打交道时,大多数企业并不屈服,因为开了头将非常可怕。就像某品牌首饰,刚赔了第一批3000元,又被告知还有2万元在后面。

    “这时候,我们会抓住企业的心理弱点。”黄志宏说。曾与黄志宏打过交道的某企业经理刘江对记者表示:该公司一年销售四个亿,老总忙得要死,但工商局要调查,老总不能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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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受工商部门调解时,我当场对这些告状的家伙说,‘恨不得找人打你们一顿!’”刘江咬牙切齿地说。所以,面对这个“死缠烂打”的群体,大部分的企业会乖乖地赔钱。只有一成企业要进入最后环节:上法院。

    熟手月入至少十几万

    “打假,就是为了赚钱。”黄志宏毫不隐讳自己的收入,“熟手一个月至少能挣十几万以上。2006年,仅政府部门给我的奖金就有两万多元。”目前,武汉市共有十多人从事这一行。

    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打假者称:2007年春节后,他已有了十多万元的收入,还不包括手头正在搞的几个“大案子”———他们习惯将这种向企业的索赔称为“案子”。有一个星期,他“天天到银行去存钱”。

    打假开始的前半年,他们提起的诉讼约200起,光诉讼和差旅费就超过20万元。当然,收益和风险是等同的。他们遭到了反抗,不少大型超市甚至将他们列入了黑名单,不准他们踏入超市。

    采访期间,记者也曾接到众多莫名其妙的电话,让记者转告新王海“小心点,他们的老婆、孩子在哪里,我们一清二楚”。但这似乎并非主要问题,最大的风险来自商家的“后台”,被他们盯上的企业,往往是当地的利税大户,和政府的关系千丝万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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