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全市12315系统共接收到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信息1178件,除了“售后服务”和“合同约定”依然位居前两位外,广告宣传问题超过商品质量问题位列第三,且投诉量同比增加了133%。
节日期间,多种促销宣传活动遍地开花,少数商家促销广告不规范,误导消费引起的纠纷也随之增多。张先生10月3日投诉,其10月2日在某电器城购买了一部诺基亚N70手机,回家后发现该电器城在当天的同城媒体上刊登广告称,购买此款手机赠送1G存储卡,活动日期是10月2日到8日。消费者找到卖场交涉,要求赠送存储卡。工作人员却辩解说,活动是从10月3日开始的。10月4日,顾先生反映,某经营商发放的宣传页说,从10月1日到10月7日,承诺销售的一款华硕笔记本X53,市场价5499元,狂降500元,只卖4999元,配置有128兆独显。顾先生到该店后,工作人员却告知此款机器是集成显卡。集成显卡与独立显卡的市场价相差800至1000元。消费者认为商家做虚假广告,要求按广告的价格购买到与广告宣传相同的商品。
从消费类型统计结果分析,居商品类投诉前列的,仍是家用电子电器类和日用百货类,但比去年有了较大幅度的减少。而居服务类投诉信息前列的,是交通运输服务和餐饮服务,投诉量比去年同期增加了50%以上。其中,消费者反映的餐饮服务问题,主要是服务质量、短斤少两和偷梁换柱。
节日期间,经营者售后服务问题突出,主要表现在:不能履行“三包”义务、拖延维修时间、不提供维修记录、拒绝消费者合理的退换货要求或收取不该收取的折旧费等。10月1日,段女士投诉,其购买的波导手机使用三个月后出现问题,9月21日送售后服务进行维修,虽然修好,却告之乃人为原因损坏,没有给维修记录。10月1日,她再次因同一问题前往维修,拿到后场1个多小时后,同样告之因人为原因损坏,无法修理,仍然没有维修记录。汤先生10月4日投诉,反映他在某大型家具城定购沙发,货送到后经测量,长度比标称值短了8厘米。
市消协表示,对于黄金周期间收到的所有投诉,近日将逐一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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