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是非处方药,
广告中标示名称是龙枣胶囊,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是龙枣胶囊,广告中标示产品批准文号是国药准字B20020191,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是陕药广审(文)第2009010005号,生产企业或证件持有者名称是陕西金象制药有限公司,生产企业或证件持有者所在辖区是陕西省,广告中标示经营企业名称是无锡市清鑫源大药房,崇安寺大药房,江阴市正康药店,发布违法广告的广告主是未标示,发布
媒体是江南晚报,刊播时间是2009-07-18 至 2009-07-18,次数是1,违法程度是严重违法,发布具体时间或版面是A8,违法原因是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或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断言、保证,处理结果是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总次数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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