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是非处方药,
广告中标示名称是白癜风丸,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是白癜风丸,广告中标示产品批准文号是国药准字Z63020234,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是青药广审(文)第2008010016号,生产企业或证件持有者名称是青海省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企业或证件持有者所在辖区是青海省,广告中标示经营企业名称是无锡市崇安寺大药房,发布违法广告的广告主是未标示,发布
媒体是江南晚报,刊播时间是2009-07-12 至 2009-07-12,次数是1,违法程度是严重违法,发布具体时间或版面是2009.7.12星期天7,违法原因是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或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断言、保证含有其它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内容,广告中标示的广告批文已过期,处理结果是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总次数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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