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是非处方药,
广告中标示名称是十五味龙胆花丸,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是十五味龙胆花丸,广告中标示产品批准文号是国药准字Z53021611,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是滇药广审(文)第2008070162号,生产企业或证件持有者名称是云南香格里拉藏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企业或证件持有者所在辖区是云南省,广告中标示经营企业名称是崇安寺大药房,发布违法广告的广告主是未标示,发布
媒体是江南晚报,刊播时间是2009-07-18 至 2009-07-18,次数是1,违法程度是严重违法,发布具体时间或版面是A5,违法原因是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或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断言、保证,处理结果是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总次数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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