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府的角度,力图建立一个事业单位性质的招标中心,改变以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操作的做法。但这种途径面临的问题是政府人员编制的相对紧张、资金投入的有限以及经验、能力的不足,在这种情况下,新建平台能否做好招标这事儿被打上了大大的问号。
对此,余晖认为,其实新建事业单位性质的平台,另起炉灶,必要性不是很强。政府可以在现有平台的基础上进行移植和改造。
从目前情况来看,各省基本上都设有事业单位性质的政府采购中心,主要负责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货物、工程及服务的采购,药物招标也在其中。截至目前,已有宁夏、辽宁等多个地区进行过全省范围的药品统一招标采购,其中宁夏到今年已是开展“三统一”(统一招标、统一价格、统一配送)药品采购招标的第3个年头。宁夏政府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认为,基本药物招标如果由中心来实施,那么这项工作在宁夏将会推进得非常顺利,这主要得益于之前该中心已有的3次药品集中采购经验。
此外,政府与社会中介机构合作也是可以考虑的方式。不过,由于社会中介机构为企业性质,政府必须对其提供的服务埋单,如何收费将是改造的重点。由于招标额度巨大,采取以往按照额度和费率的方式显然不够合理,余晖建议,可以改为由政府拿出一定费用来保证电子化信息平台的正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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