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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新规:部分路段不得设置高杆广告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7-10-20

  为创建国家卫生城需要,市市容与城管执法局出台相关新规定,今后将严格控制户外广告的设置。

  该规定要求,各区市容局要进一步完善街道办事处“广告联络员”机制,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在户外广告(店招)日常规范管理中的基础作用,达到“上下协调、齐抓共管、三级联动、消除管理盲点”的目标。同时,各区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梳理,严格按《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和“创卫”要求,结合“百日百事为民行”活动进行整改和完善。在新设置的户外广告方面,一律严格贯彻市政府关于“市区内楼顶严控减量,迎宾大道、东(南)三环路暂不设高杆广告”的指示,严格控制户外广告的设置。(记者 万俟轩 通讯员 周冬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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