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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营销及其核心维度
作者:阳军    文章来源:《新营销》作者:魏武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9-18

    

    中国广告门户商务服务网利用新媒体做出来的营销案例,真正成功的屈指可数,因为实际操作者,依然把它看成一种新的位置广告。

    作为一个新媒体从业者已经有两年多了,期间,或多或少接触并参与了大大小小利用新媒体展开新式营销的案例。回顾两年多来的历程,做一个概略性的小结,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利用新媒体展开的营销,大致上应该围绕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什么才是新媒体?

    第二,展开营销的途径,与过往营销有何异同点?

    第三,新媒体营销的关键点,或者说,迄今为止仍然需要努力的点,在哪里?

    那么,今天我想谈的第一个问题是:什么才是新媒体?

    从广告的角度看,传统媒体包括五大类,分别是报纸、杂志、电视、广播和广告牌,与之对应的新兴媒体(比如男厕所尿兜上的广告),就统统被称为“新媒体”。但事实上,如果客气一点说,可以认为这是一种对新媒体的宽泛定义,如果严谨一点,那就从根本上误解了新媒体。

    我对新媒体的定义是这样的:“受众可以广泛且深入参与(主要是通过数字化模式)的媒体形式。”

    如是,就把“马路上的LED、电梯间的液晶屏、厕所里的尿兜广告”诸如此类的东西排除在新媒体之外。事实上,上述那些所谓的“新媒体”,说到底还是广告牌罢了。

    我把1.0时代的网络媒体也从我论述的新媒体中排除了出去。以新浪、搜狐为代表的水平门户网站和种类繁多的垂直专业网站,我更愿意将它们视为是某种传统媒体的网络版本。因为它们依然是传统传者把控的媒体形式。关键在于:大比例的文本创造存在于传统媒体中,经过“复制”出现在网络媒体中。

    我所定义的新媒体,核心维度包括三个部分:其一,受众。其二,广泛且深入的参与。其三,主要通过数字化传播。

    首先,是受众。虽然,受众在UGC(UsersGenerateContent)模式下也变成了“传者”。但这种传者和传统媒体上的传者是不同的,不同之处在于他们产出“原生态的内容”,而非“专业的内容”。所谓原生态的内容,就是“思想的直接反映”,中间言语的加工环节是很少的。

    其次,是广泛且深入的参与。广泛到什么程度?几乎是零门槛。当然,这种零门槛也是相对的,至少要有会上网(或者发短信)的素质和条件吧!深入到什么程度?推到极致就是,一旦不参与了,媒体平台立刻变成零。也就是用户不贡献内容(更确切地说,是不作为),网站(或其他媒体形式)变成空壳。

    广泛且深入的参与和互动(Interactive)是不同的。握有话语权的传者和倾听的受者通过互动可以达成平等关系(Symmetric),但新媒体可以让他们的关系重新倾斜(Asymmetric),但这种倾斜却是偏向受者的。

    最后,主要是通过数字化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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