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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房改:住房应确立为准公共产品
作者:阳军    文章来源:重庆晚报作者:陈富勇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9-29

从供地指标上来看,目前限价房的供地指标有限,而公共住房要求从制度上规定了将保障性住房供地之外的住房用地指标拿出60%左右作为公共住房用地。

    从供地招标方式上来看,限价房采用招拍挂的方式招标,不定地价、建房标准、税费率和利润空间,不确定性很大。而在二次房改的“四定”设计中,公共住房保证了地价、建房标准、税费率、利润率和房价的公开透明和稳定性。

    最关键的是,公共住房的开发队伍与限价房也有不同。限价房的招标方式从制度上排斥了住房合作社和非营利公益性合作建房机构参与的可能性,形成了开发商的垄断经营。而公共住房的开发主体则是合作社和非营利公益性合作建房机构,理想预期是形成与开发商的竞争状态。

    反对者没有一条站得住脚

    记者:二次房改的建设反响如何?

    李明:反响非常大。网上调查显示70%的人赞成,但有意思是,80%认为行不通。我甚至看到过极端的评论,称要两大利益集团减少得益,无异于与虎谋皮。我琢磨,这可以说明一点,在住房制度上,老百姓对政府投了不信任票。

    记者:哪些人反对,反对的理由是?

    李明:目前开发商还没有站出来评论,倒是不少媒体提出了质疑,有人认为是多此一举,有人认为是别出心裁,中国青年报有篇评论,称这是乌托邦的想法,是政府不能承受之重。这些反对意见,我觉得没有一条站得住脚。

    记者:有人评论说,二次房改的目的就是要降房价……

    李明:其实降低房价完全可以在目前的制度框架内解决。二次房改的目的是把住房需求分类解决,对商品房的价格短期内可能有影响,但这只是合理的回归,实施后中低收入者80%会受益,高收入者也不会收到太大冲击。从这个角度上讲,原来的制度框架已经不能解决这个问题。

    期待重庆先试先行

    记者:二次房改有没有现实可行性,这是很多人想问的。

    李明:二次房改完全可以从下到上推进,按照我的理解,三三制的住房体制在重庆已崭露头角。重庆市副市长黄奇帆近日表示,政府将严控土地出让价格,降低商品房成本。“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价不超过房价的1/6;中低档商品房不超过房价的1/5,而高档商品房不超过1/3。”

    记者:这些目标和二次房改有哪些相近的地方?

    李明:重庆的住房规划初步给出了三种住房制度和与之相应的三类供地方式,基本确定了三类供地方式的基准地价,为全国做出了榜样。我理解,这就是一个让低端有保障、中端买得起、高端有选择的三三制住房制度。但这仅仅是一个规划,如果在制度设计确立每种土地的价格和数量,在开发队伍上引进开发商以外的力量,我想宜居重庆的目标,会走得更快一点。

    如果重庆有单位感兴趣,我愿意自费到重庆,就公共住房制度的问题,与大家与交流切磋,我希望重庆在房地产市场上,能够率先有一个制度性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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