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药品经营企业出于单纯追求经济效益的目的,在发布的药品
广告中存在擅自扩大药品功能主治和适应症范围,利用医疗科研机构、专家、名人、患者为产品疗效作证明,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等严重欺骗或误导消费者,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举报不断。对此,金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方面加强药品广告监测,发现违法广告及时移送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查处,同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在省局网站上进行公告。另一方面加大对药品广告发布企业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进行治理。近期,该局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违法药品广告所涉及的药品采取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的通知》的要求,对梅山城区和较大的中心乡镇零售药店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对屡次违规发布违法广告的海麒舒肝胶囊、复方青蒿喷雾剂等9个品种采取了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并对可疑品种进行了重点抽检,抽检结果中如有假药、劣药,将依法从重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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