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据唐山市工商局消息,唐山市工商系统从3月中旬开始对全市平面、电视、广播媒体发布的药品、保健品、医疗服务广告进行全面治理整顿。
此次广告专项整治的重点涉及五大方面。一是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广告,或在新闻报道中标明企业、事业单位的详细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等联系方式方法。二是在保健食品、药品、医疗服务广告中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介绍、推荐商品服务等。三是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夸大功能,主要是在广告中把保健食品混同为药品,宣传治疗作用。四是药品广告夸大功能疗效,主要是在广告中对药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治疗效果进行夸大宣传或作出承诺。五是医疗广告中宣传保证治愈各种疑难杂症。
据了解,唐山市工商局将于4月上旬、10月上旬进行两次抽查,确保广告违法率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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