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覆盖面窄。张鸣起表示,全国共有1300万家企业,超过1000万家的中小企业还没有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二是协商效果不佳。由于工会协商代表缺乏谈判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不能完全做到真正意义上双方力量对等的谈判。很多时候,集体合同未经协商就一签了之,很容易流于形式。重签订合同、轻集体谈判的现象普遍存在。
刘家强也表示,虽然工资集体谈判机制一直都存在,但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最突出的一点是,工资的增长是需要以企业的经营数据作为依据的,而工会很难得到这些材料,因此也就没办法和企业进行有效谈判。他建议,政府应该采取有效的措施让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真正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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