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帖*误导消费者
针对网友在网上发布“负面帖”频遭删除的情况,鄞州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点评。
这位负责人说,“3·15”即将来临,通过网络进行消费投诉的帖子开始增多,不排除一些企业为了消除网络“负面影响”,聘请职业删**帖*公司,删除负面信息、压制负面信息的行为。这些不良企业为了自身利益通过灰色交易而删除帖子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言论权和知情权,从而对消费者造成严重误导。
“不仅是因为这些删**帖*公司大量存在网络中,隐蔽性强,更主要的是目前还没有法规对职业删**帖*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限制和规范,从而造成了监管困难的局面。”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工商部门只能对网友发出警示,不要轻易相信删**帖*公司,一旦对方收钱不办事,届时追究责任可能非常困难。
游走在法律边缘
记者为此也咨询了法律界人士。浙江蓝泓律师事务所程慧律师认为,删**帖*公司是随着网络发展诞生的新兴事物,现有法规没有明确对这类公司做出界定,但删**帖*公司游走在法律边缘,一些行为客观上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果网友发帖的内容客观公正,删**帖*公司以盈利为目的通过私下给钱或黑客侵入等方式,达到删**帖*目的,这都是对社会公众知情权、言论自由权的侵害。
网络删**帖*公司的行为究竟合不合法?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费震宇律师首先肯定了公民具有言论自由、批评权,公民在网络上属实的发言是受宪法保护的,因此应当谨慎对待删**帖*问题。随后,他又提出了即将实施的《侵权责任法》,36条提到,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如果说公民的确发布了带有侵权性质的帖子,那么被侵权人委托删**帖*公司删**帖*也无可厚非。但是前提是,该帖子必须构成侵权。所以删**帖*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关键还是要看帖子是否侵权。
网络是一个信息的海洋,这里是事实和谎言的综合体。费震宇律师表示,如果公民发布的帖子情况属实,也没有侮辱诽谤他人,那么就属于正当的批评,这种帖子一旦被删除,等于侵犯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言论自由。此外,根据《合同法》,公民登录网站发帖,与网站发生了民事关系,网站如果不分青红皂白随意删除公民的帖子是构成违约的。
但是目前很多人不管是侵权还是正当的批评,一律以追究侵权为由要求删**帖*,实践中存在过于保护个人名誉权,侵犯公民知情权和批评权的趋向。《侵权法》36条中的“侵权行为”目前还没有相应的司法解释。费震宇认为,当两种权利发生冲突时,法律的宗旨是妥善平衡各方利益。所以法律应该明确,在发生争议时,基于哪些条件或证据,网络服务提供者才有义务删除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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