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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播分离路径下传媒公司的走向
作者:阳军    文章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3-12
    作者系上海SMG星尚传媒副总经理

    上海广播电视率先在全国实施制播分离的探索,这是中国广播电视体制机制的一次重要改革,其发展路径及方案模式引人关注。星尚传媒作为上海广电系统最早进行公司化运营的试点之一,在品牌战略、公司管理、受众服务、整合营销、产业链拓展等方面进行了先行实践,并取得了相当出色业绩。星尚传媒为制播分离路径下的传媒公司运作提供了样本参考。

    制播分离的选择:上海模式

    广播电视进行制播分离的选择,是中国新闻管理体制机制的一次重要改革。2009年下半年,国家广电总局正式批准了上海广播电视实施制播分离的方案,这是全国第一家进行制播分离的省级广播电视机构。原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SMG)更名为上海广播电视台,并由上海广播电视台出资组建台属、台控、台管的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原英文缩写SMG保持不变)。

    制播分离这一概念最早来自英国,原来是指电视播出机构将部分节目委托给独立制片人或独立制片公司完成。这一概念引入国内之后,有人将制播分离理解为电视制作机构和电视播出机构相分离的方式。制播分离可以采取委托制作、外部采购、联合制作几种方式,在栏目、频道、全台三个层面进行运作。制播分离可以改变电视台自制自播、自我循环的内部生态环境,让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广播电视的制作和经营,丰富文化生活。

    国内有学者早几年就对制播分离进行过探索,提出“电视文化产业的主导产业是电视节目的生产制作和经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除新闻节目之外,其他专业频道和非新闻类的电视节目将越来越多地进行产业经营。电视节目制作构成了电视产业的核心组成部分。”如今,在外部环境变化及广电机构内在改革驱动下,制播分离到了具体实施阶段。

    这次在制播分离改革过程中,广电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基本路径是,一方面要加强频道频率管理,严禁频道频率公司化、企业化,严禁将频道频率变相出租、转让或承包;另一方面要调动社会力量制作节目,改变各台自制自播节目的模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组建面向市场的节目制作公司。制作公司可吸纳社会资本,条件成熟的节目制作公司经批准可上市融资。

    上海广播电视系统这次实施的是整体制播分离。其中,上海广播电视台继续实行事业体制,广播电视播出资源及涉及新闻部门都纳入广播电视台框架中。上海广播电视台将坚持舆论导向正确,建立台属事业产业统筹协调、分开运行、分类管理的科学运行机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时建立面向多主体、多渠道的节目订购采购、择优播出机制,以优秀的节目丰富百姓生活。

    而由上海广播电视台出资组建的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SMG),包括了原上海文广传媒集团除新闻中心以外的全部制作资源,成为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新媒体运营服务以及传媒相关业务于一体的媒体产业集团。东方传媒集团公司对具有广阔市场发展前景的业务板块进行重组后,打造一批面向市场的独立子公司,确立市场主体地位,成为直面市场的文化传媒产业“小巨人”。

    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朱虹将上海广电系统实施制播分离方案称之为“上海模式”。他认为,“上海模式”的核心和实质,是建立一个广播电视事业产业统筹协调、分开运行、分类管理、整体发展的科学运行机制。这一成果来之不易。从实践上来说,“上海模式”是近年来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探索的重要成果;从理论上来说,是对广播电视改革认识的进一步深化。相关研究学者认为,“上海模式”对全国广电系统进行制播分离的走向,具有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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