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已基本具备进一步开展三网融合的技术条件、网络基础和市场空间,加快推进三网融合已进入关键时期。
由于我国电信和广电分业监管所导致的体制障碍,多年来三网融合进展十分缓慢,监管体制问题已成三网融合的最大障碍。
运营体制上的差异也在严重阻碍三网融合的实施。目前非市场化运营的状态,严重制约三网融合的实质性进展。有公益属性的广电业和完全市场化的电信业具有完全不同的商业模式,怎样在统一的市场监管下展开适度竞争,是目前全球都尚未完全成功解决的课题。长期独立发展起来的两个行业,在观念上、行业标准上、行为准则上存在巨大的差异。
根据目前推动三网融合的阶段和所面临的环境,全国人大代表、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东生在《关于加速推进三网融合政策落实的策略建议》提到,以统一的监管框架和配套政策制度来保障和引导三网融合政策的推进十分重要。提出以下四点具体建议:一是尊重科学发展规律,三网融合“三步走”改革体制;二是整体标准加配套政策,保障市场竞争有序开放;三是制定尽快出台电信法,实施技术中立监管;四是建立“3+1”行业架构,调控三网融合的风险(“3+1”即3家电信运营商加1家有线电视运营商)。
李东生认为,从有效调控三网融合风险出发,建议实施建立“3+1”行业架构,最关键的是“1”,有线的电视运营商是前提。这既是国家有限资源的最佳配置,又是考虑了历史和现实的理想选择。实现“3+1”行业架构的前提是有线电视营运商的全国性整合。3家电信运营商已经成为事实了,但有线电视运营商目前还是分割的,成立一个统一的市场是三网融合是否能有实质性推进的关键,政府推进实施的政企分离、广台分离、制播分离、公共台和商业台分离,为构件公平健康的市场竞争环境创造条件,也为自身的改革和发展创造必要的前提和制度的保证。“3+1”关键还是这个“1”,营运这块如果有线电视网能够有机的统一起来,这样很多的改革措施才能够落实到位。
李东生表示,三网融合的实施绝不是简单地全面开放电信和广电市场,一放了之,还需要继续坚持和保护电信改革重组的成果和现有行业的合理准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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