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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动漫企业认定工作将进入第二轮
作者:阳军    文章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3-17
    2009年动漫企业认定工作的成果在去年年底已经公布,2010年的认定工作又将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近日,文化部发出《关于动漫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动漫企业认定工作及相关后续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其中提出,2010年国家将进行两个批次的认定工作,首批截止日期定在一个月后的4月15日。

    北京地区通过率高于全国平均值

    去年年底公布的2009年度全国动漫企业认定结果显示,经全国23家省级认定机构初审通过并上报申请认定的国内动漫企业有303家,最终有100家企业通过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审核,成为首批被认定的动漫企业,通过率仅达1/3。

    据记者了解,首批通过认定的百家动漫企业,注册资本(金)合计11.3亿多元,注册资本(金)超过1000万元的有34家,具有较强的地区代表性和类型广泛性,基本反映了当前动漫企业在全国的分布和发展现状。

    负责北京地区动漫企业认定工作的北京市文化局动漫网络处处长林增伟告诉记者,上一批次的动漫企业认定,北京地区共计39家动漫企业申报,最终通过26家,通过率达到60%以上,高于全国平均值一倍,下一步将根据文化部发出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2010年的认定工作。

    三浦灵狐动漫产业集团董事长陈功了在北京和常州的两家公司都已经通过了动漫企业认定,他告诉记者,对于目前普遍规模不大的动漫企业来说,切实感受到税收优惠还需要从打造企业自身的品牌出发。

    在采访中,林增伟表示,北京地区没能通过的13家企业的主要问题在于企业的经营范围不明确,有些不完全符合2008年12月出台的《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有些企业主营业务是动漫衍生品,也有一些更偏向网游领域,因此未能通过。“而这些企业在4月15日截止的这一批次中应该说也很难通过。”

    文化部问诊未通过企业

    林增伟告诉记者,全国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已经对未通过认定企业的原因逐个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关修改意见。《通知》也明确提出,2009年已上报但未通过认定的企业,可根据全国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的修改意见和省级认定机构的要求,对相关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并将申报表格、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年度报表中企业营业收入、动漫产品收入等有关数据更新为新一年度数据,于2010年4月15日前向全国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补交相关材料。

    有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有相当一部分动漫企业2009年未能通过认定,主要是在《认定办法》第十条上出现了问题。第十条规定企业应提交详尽的动漫产品收入、研发经费等关键数据,而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年度报表却未能反映出是否符合比例要求。

    专业培训助26家企业享受税收优惠

    作为动漫企业认定工作落实后第一个即将实施的优惠政策,去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中提到,自2009年起,国内动漫企业超过3%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在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等方面都将享有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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