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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公布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作者:阳军    文章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3-1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内容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及2010年工作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09年,国家广电总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和成效。一年来,广电总局围绕信息公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抓好学习贯彻工作。2008年5月1日《条例》正式施行后,广电总局认真组织开展相关文件法规的学习贯彻,通过多种方式组织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精神。一是邀请有关专家给机关全体职工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作了专题讲座,对《条例》进行解读。二是将《条例》的学习纳入“五五”普法教育计划和总局机关新进公务员的重要培训内容。三是派人参加中纪委、国务院办公厅组织举办的政务公开会议,交流经验和体会,探讨工作重点和难点问题。四是及时参加2009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座谈会,并在11月初召开以政务公开为主题的全国广播影视系统办公室主任会,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具体部署。五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发布后,认真组织政务公开办公室人员进行学习,领会文件新精神,用以指导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2.不断完善规章制度。按照国务院要求,广电总局即专门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总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一是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办理司局对于不能确定该依申请信息是否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或者涉及政策法规问题的,要先送总局保密办审查或送法规司征求意见之后再送办公厅统一答复。三是建立健全热点、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预案。总局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中有关重要事项以及重要、敏感、复杂信息的答复,要主动向总局领导请示报告。四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工作。在2008年的基础上,2009年对总局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多次更新、补充和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广电总局各司局、各部门确定了专门的信息公开联络人,积极做好主动信息公开工作,对外主动发布政务信息取得了明显进展。

    1.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2009年以来,总局网站强化了建言献策、留言回复、举报投诉等网民高度关注的栏目。网站编辑部定期对网站信息进行搜集,将与广播影视行业相关的舆情信息及时汇编、整理,以专报形式报送主管领导。同时,网站还建立了及时、有效的回复机制,确保了及时对网民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

    2009年,总局政府网站共发布5085条信息,平均每天发布20条。编辑文字量约160万字;栏目板块调整12次,全年访问量约2040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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