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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喘丸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在海宁电视台忽悠观众被查处
作者:阳军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3-21
药品名称是息喘丸,广告中标示的广告发布者名称是未标示,药品生产企业名称是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广告批准文号是未标示,刊播媒介名称是海宁电视台,刊播时间是2009.11.4/11.10/11.11,违法原因是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处理部门是海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理结果是发行政告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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