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广告门户网 >> 广告新闻 >> 行业新闻 >> 国内广告 >> 正文

改编码逃税111万百事可乐被控走私(图)
作者:阳军    文章来源:金羊网-新快报作者:曹晶晶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3-25

    辩解2

    曾让公司多交178万税

    百事可乐的辩护律师王波还指出,案发是公司员工个人意志,不是公司单位意志,公司不存在走私故意。不是集体研究决定,也不是被授权的其他人员同意。此外,由于以“3302”开头的编码的税率是逐年递减的,因此使用该商品编码,从1997年到2003年,百事可乐还向海关多缴纳了178万元,大大超过了后来少交的税款。因此历全面地看待公司行为,该行为没有危害性。

    辩解3

    不会为111万元关税走私

    庭审时,辩护律师激动地表示,以“3302”开头的编码是在公司申报进口货物时由海关部门审查通过的。“我们十几年都是用编码进口货物,难道说一开始就在走私吗?”辩护律师认为,海关部门任意选取时间段来判定百事可乐偷逃税款是属于“任意执法”。“百事可乐一贯守法经营,过去10年向广州市缴纳了27亿税款,被广东省和广州市多次评为优秀纳税单位。决不会为了区区111万元的关税走私,公司不具作案动机。”

    公诉方

    恶意删除编码就是犯罪

    公诉人表示黄、林二人多次供述证实,黄、林二人明知申报错误却继续按照错误编码申报,而且还联系供应商删除编码,其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均符合走私罪构成要件。此外,公诉人还指出,百事可乐构成单位犯罪。因为黄、林二人的行为是报告公司采购部经理同意后实施的。黄、林二人的行为无疑是以公司名义实施的,违法所得111万元由公司取得。

    此外,公诉人表示,百事可乐在2003年之前因为编码错误多交的税款可以通过申请拿回。这与2005年时百事公司恶意隐瞒编码错误的犯罪行为是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庭审花絮

    不明人员法庭阻挠记者

    昨日上午,媒体记者从法院开庭公告得知此案后,赶至法庭,发现有30多人集体前来旁听,早早地挤满了法庭所有的旁听席位。两名办了此案旁听证的女记者想像往常一样,搬椅子进入法庭旁听,竟遭到这些不明人员的阻挠。随后,这些人员在庭审时从门内插上门阀,导致其他人无法进入法庭旁听,并有人专门在门外观察记者。

    记者只得站在门外继续旁听。而庭外的人在旁不断干扰和挑衅。下午,辩护律师发表辩护词,希望法院判决百事可乐无罪。律师的话音刚落,旁听的30多人竟然鼓起掌来,法官颇为惊诧立即制止说:“禁止喧闹法庭。”

    

上一页 [1] [2] 

上一页  [1] [2]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 表 评 论

      姓 名:   性 别:
      Q Q号:   Email:
    我要给这篇文章评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请自觉遵守,注意文明发言
    企业推广
    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