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八月份以来,渑池法院针对本辖区地处山区,制发了五类填空式诉状,并且引导当事人旁听法庭审理,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增强了当事人的诉讼能力,节约了诉讼成本,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主要做法有:
一是针对常见类型案件制发了填充式诉状。经调研发现,离婚纠纷、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赡养纠纷、民间借贷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五大类案件占法庭受理案件总数的80%以上。因此根据案件特点制发了该五类案件的填充式诉状。诉状内容更加细化和明晰。每一种诉状均包含了当事人身份情况、具体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及证据四部分。同时根据不同案件类型,对诉讼请求的具体内容、案件事实陈述要素、证据材料的分类等各个方面进行了细化,使辖区群众不需指导即可填写完整全面。如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状中,将诉讼请求分为赔偿医药费、伤残赔偿金、误工损失费、陪护费、营养费等具体内容,当事人只需在各项后面注明金额即可;事实与理由部分提示应写明人身损害赔偿发生的原因、地点、经过、受伤情况、治疗经过、有关部门处理的情况等具体内容;证据内容提示为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交通事故认定书、医院诊断书、医疗费用票据、误工证明、鉴定结论等,当事人只需在各项后面划钩即可。
二是诉状领取和填写更加便捷。将填充式诉状分别置于接待室、便民收案点、民调组织处等地点,方便群众拿取和填写,当事人只需将项目内容填写完毕并按照提示内容准备基本的证据材料,就可以实现来访一次即成功立案,同时也减轻了立案工作的负担。
三、引导当事人旁听法庭审理。案件受理之后,及时引导当事人旁听同类案件的开庭审理,让当事人熟悉法庭审理的程序,了熟悉审理过程,通过法庭辩论审视自己的诉辩主张是否合法合理。通过这种以案说法,提高了当事人的诉讼能力,保证了庭审的顺利进行。部分当事人也认识到自己不合理的诉讼请求不可能被法庭支持,从而乐意进行庭前调解,调撤率大为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