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省广告经营额34.5亿元,比2008年净增2.2亿元,广告经营额较上年增长8%。
截至去年底,全省共有广告经营单位5088户,比2008年净增326家,广告从业人员33368人,全省五类重点广告违法率较上年下降12%。
成绩从何而来?
创新监管举措,让广告业在规范中成长
广告监管量大、面广、难度大。
为此,省工商局广泛宣传,巧借外力,努力实现广告由工商部门监管向社会齐抓共管的转变。
他们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视支持,多方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广告监督工作,大力营造依法严厉查处违法广告的有利氛围。
全省各级工商部门以健全落实违法广告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为载体,加强与党委宣传、新闻出版、卫生、药监、公安、监察等部门的协作联动,积极推进广告监管信息的沟通与共享,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综合优势和整体功能。各成员单位共同研究,统一部署,联手行动,增强了工作合力和实效。
改进监管模式,强化措施,加强对广告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他们将监管关口前移,加强源头防范。严格广告经营资质管理,把好准入关;加强广告经营单位规范化建设,建起“防火墙”;实行特殊广告发布前备案(咨询)制度,拉起“过滤网”。
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化妆品等5类特殊商品(服务)广告实行发布前备案和法律咨询制度,对发现广告内容违法的,及时建议并督促广告主修改。2009年,全省工商部门备案广告近万条,发现并督促修改不规范广告8200多条,有效降低了违法广告发生率。
加强监测,掌控广告发布动态。
立足违法广告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省工商局在2002年专门组建了广告监测中心,配备专门监测人员和专用设备,制定实施了《湖北省广告监测工作规范》。
目前,全省工商系统已经形成了覆盖省市两级、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广告监测体系。去年,仅省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就监测17大类广告15.2万条,发现涉嫌违法广告2.3万条。
快速预警,及时制止违法广告。对发现的涉嫌违法广告,先通知叫停、后分类处理,快速预警制止。去年,省工商局共对武汉地区媒体下发《违法违规广告警示通知书》32次。
集中整治,有效查处违法广告。2009年,全省工商部门共查处广告违法案件2042件,五类重点广告违法率较2008年下降了12%。
突出重点难点,有效整治违法广告“痼疾”。省工商局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和省新闻出版局对新闻媒体实行“四制”,强化新闻媒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一是总编辑广告把关责任制,二是广告审查员责任追究制,三是广告违法媒体及相关负责人责任追究制,四是市州媒体广告管理“一季一评价一通报”制度,促进了监管职能到位。
营造发展环境,力促广告业做大做强
发展是我省广告业永恒的主题,尤其是我省广告业作为一新型行业,与发达省份比还有很大差距。
按照工商部门新“三定”方案,工商部门承担“指导广告业发展”和“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双重职能,服务广告业发展,加强对广告业的监管义不容辞。
理顺监管与发展的关系,把握广告监管工作的基点,全省工商系统大力促进广告业发展。
摸清全省广告业的家底,当好发展参谋。2007年,省工商局用3个多月时间,对全省广告业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了《湖北广告业发展报告》,对湖北广告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进行了系统分析,为湖北广告业发展出谋划策,得到省领导高度评价。
2009年,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后,该局及时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并争取到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全省广告业发展的中长期目标和相关政策措施,支持政策涉及到税收、收费、用地、投融资和工商登记多个方面,力度之大,在全国少见,为广告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加强行政指导,帮扶广告经营单位做大做强。全省工商部门针对重点地区、重点媒体存在的突出问题,主动改进监管方式,变堵为疏,预防为先,引导为要,规范为重,通过加强行政指导,帮助广告经营者、发布者通过依法诚信经营,获得可持续的经济效益,创造湖北广告业可持续的繁荣。
搭建服务平台,助推广告企业外引内联。一是搭建联系与交流平台;二是搭建发展研究与探讨平台;三是谋划广告业集成发展平台。
加强协调组织,牵线搭桥。在整合、集聚广告资源,组建广告(媒体)集团,做大做强广告市场主体基础上,谋划创建“武汉广告创意产业园区”。目前,各项筹备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