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广电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卫视综合频道“要坚持以宣传为中心,坚持新闻立台”的要求,笔者绝无异议,但是,当读到同一部电视剧“日不过三”的规定时,笔者却不由得苦笑连连了:这样的通知其意义几何呢?如是质疑,是因为笔者有以下几个不解——
其一,“坚持以宣传为中心,就要限制电视剧播出集数”是何逻辑,难道电视剧就没有宣传作用?未必此前各家电视台热播、备受观众青睐的《恰同学少年》《解放》、《长征》、《日出东方》、《延安颂》、《八路军》、《周恩来在重庆》等电视剧的革命教育意义就如此被抹杀了不成?
显然不是,仅以《恰同学少年》为例,2007年6月7日的《人民日报》就以《<恰同学少年>:志向高远情怀深挚》为题,予以充分肯定,认为“《恰同学少年》真实再现了当时的典型人物形象,生动地反映了闪耀着人性光辉的生命履痕,深刻地揭示了“中国文化魂”在主人公心灵深处的升华灿烂。真正的青春,就该有《恰同学少年》中毛泽东等人那样华美,那样纯净,那样彻底,洋溢着催人奋进的浩然正气,张扬着一种积极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尤其在社会急剧变化、欲望极度膨胀和价值观念多元冲突的今天,人们在享受着物质富足的快乐,又遭遇着信仰缺失、精神匮乏的苦痛,《恰同学少年》中人物的青春价值取向更具有深远的时代意义……”
那么,按照广电总局新规,今后各家卫视综合频道是否连这样的、老百姓喜闻乐见的电视剧都“日不过三”呢?笔者不由得为2009年开机拟于今年开播的电视剧《雷锋》、为今后包括纪念毛泽东、邓小平等革命伟人、纪念共和国成立在内的电视剧担起心来了。
其二,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鲜明提出并系统阐述了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三贴近”的指导方针,对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理论进行丰富和发展的时下;在各文化创作单位纷纷坚持这一原则,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如电影、电视剧等方式,塑造了一个个真善美的形象、鞭挞了一起起假恶丑现象,力争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的时下,广电总局的这则通知是否是宣传事业的倒退?
2009年3月17日《人民日报》曾刊发编者按提出:“新时期以来,以时代生活的重要事件、重大历史题材、节日庆典为主题,涌现出一大批文学、影视、舞台艺术作品,其中一些经典作品家喻户晓,耳熟能详,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是新时期文学艺术创作的珍贵遗产。”“结合日新月异的时代主题,进一步提高文化原创力和文艺传播魅力,创作出更多的个性鲜明主题突出的经典力作,更大程度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是时代的要求……”
那么,要给这些“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的电视剧带上“日不过三”的镣铐的行为,是否就有反“时代的要求”嫌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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