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步到位,有序推进
欧盟主要成员国花了10年多时间,完成广播电视与电信两大行业从非对称准入到对称准入的转变。今天看来,欧盟的三网融合并不可能一步到位,而是分步推进的。
第一步、允许CATV先进入电信业
1994年底,欧盟发表了《开放电信基础设施和CATV网》绿皮书,掀开两大网络融合第一页,推动了欧洲各国信息化的进程。1995年,欧盟发布《有线电视指令》,规定有线电视网可以不受任何限制进入所有开放的电信业务市场。这样,在欧盟范围内,迈出了有线电视业非对称进入电信业第一步。
第二步按WTO要求开放电信业
1994年11月17日,欧盟委员会发出《完全竞争指令》,要求成员国从1996年1月1日起彼此之间开放基础电信业务,自1998年1月1日起对欧盟以外全面开放竞争。结果,从1998年1月1日起,除希腊、葡萄牙、爱尔兰外,欧盟宣布对外开放电信基础设施和业务。随即,1997年欧盟发表了《电信、广播与信息技术融合》绿皮书,当时正是WTO谈判成功之时。绿皮书明确指出,不同的网络平台都能一同传送电话信息、电视信息及计算机信息和数据。绿皮书从信息内容的制造、信息的网络传输和信息接收终端等层次对三网融合进行具体说明。
第三步将三网归入电子通信网
将三网统一纳入电子通信网,是欧盟强推三网融合的关键而成功的重大步骤。2002年欧盟发布、并于2003年7月开始正式执行的《电子通信网络与服务的统一监管框架指令》,积极推动了欧盟各国电信网和电视网对称准入,为欧盟三网融合进程起到了革命性的作用。《监管框架指令》为监管电子通信业务、电子通信网、相关设施提供了基本依据。
由此可见,电信网、广电网和互联网都是电子通信网,电子通信网既可以传送电信业务,也可以传输视听业务和互联网业务。这样,通过重新定义,为三网融合铺平了道路。
与此同时,欧盟还修改了上世纪90年代初发布《电视无国界指令》,使其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由运动的图像和声音构成”的视听内容服务,包括通过互联网和3G电话等电子通信网络向公众传输的信息,并最终将其改名为《视听媒体业务指令》(AVMS)。这样,《视听媒体业务指令》就与《监管框架指令》对电子通信业务、电子通信网的解释完全一致,避免在融合中发生电信与广电撞车,或产生新矛盾。从2003年7月之后,欧盟各成员国开始将《监管框架指令》和《视听媒体业务指令》演化为国内的法律,2005-2006年欧盟范围内的规模性的三网融合正式展开。
融合监管,不拘一格
这里说不拘一格的市场监管,有两层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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