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活动中,必须把“群众利益高于天”作为一种核心理念予以坚守。
一是要坚定不与民争利的理念。与民争利与党的宗旨相违背。在开展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活动中,要用铁的纪律作保证,明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时刻牢记“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公仆理念,坚决落实“自带行李、自交伙食费,做到不吃请、不扰民、不增加基层负担”要求,坚决斩断伸向群众利益的手,切实树好公仆的新形象。
二十要坚定为民谋利的理念。群众的“针线”不容侵占,为百姓谋取更多的“针线”更应该成为党员干部的核心价值追求。全体党员干部务必坚定为群众谋福祉的理念,克服“事不关己”的心态,主动融入、主动作为,切实做到知民情、解民难、化民忧、暖民心,着力解决好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为民谋取更大更长久的利益。
三时要坚定甘于舍利的理念。农村基层发展滞后,相当部分群众生活困难,亟需“雪中送炭”。全体党员干部要把“送碳”作为一种责任和义务,以无私奉献、舍财助民的实际行动和崇高境界,践行为民谋利的基本要求。

























